本标准物质主要根据纺织品中重金属总含量的检测及日常样品的含量的要求而研制,可作为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精密度评价以及分析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涤棉布作为基体,将水性丙烯酸树脂和水按照成熟稳定工艺配比,在印染机组中将印染在基体上,充分干燥后用裁布机裁切成5mm×5mm的小布片,干燥并充分混合均匀,,将样品在洁净室分装于玻璃瓶中避光保存。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物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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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质量分数(×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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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度质量分数(×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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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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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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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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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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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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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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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要求,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标准物质样品,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原子发射光谱法(ICP-OES)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规定最小取样量为0.1g。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4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检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个实验室使用多种权威测量方法进行定值,定值方法为电感耦合等离子原子发射光谱法(ICP-OES)、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AAS)、原子荧光光谱法(AFS)。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瓶封装,每瓶10g,在避光、清洁、室温处保存;打开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规定最小取样量为0.2g,使用时请不要低于该取样量。
六. 合作单位
A 黄埔海关技术中心;
B 南京海关技术中心;
C 深圳海关技术中心;
D 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E 江门海关技术中心;
F 济南海关技术中心;
G 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H 东莞市恒准标物计量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